个案分享
个案一:音乐节表演突改嘉宾 压轴嘉宾临时缺席
郑先生是一名中国内地居民,他留意到香港将会于12月初举办一连三日的户外音乐节,由于表演嘉宾阵容吸引,于是他花费约$2,000购买了一张三日票。但在音乐节举办前,主办音乐节的A公司却先后公布三位嘉宾未能出席,其中一位更是重点宣传的压轴嘉宾。
郑先生表示他是为了压轴嘉宾才会购买音乐节门票,更改表演嘉宾后的音乐节对他已没有吸引力,因此取消香港之行,亦不打算使用门票。他认为表演嘉宾阵容是消费者购买门票的重要考虑因素,而所有涉及压轴嘉宾的宣传有可能构成失实陈述,所以向本会作出投诉,希望获得退款。
本会跟进
A公司回复本会时引用订票时所列的条款,指音乐节门票涵盖活动期间的所有表演和活动,因此未能就个别表演嘉宾的更改而退款。知悉A公司拒绝退款后,郑先生希望主办方可以就没有使用的门票安排其他补偿,例如给予下次音乐节的门票。本会遂再次与A公司调停,惟公司指郑先生可将门票转让予家人或朋友,且不参加音乐节是其个人决定,因此拒绝作出任何安排。本会已建议郑先生可谘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向A公司再作追讨。
个案二:最高票价福利由「近距离」 欢送偶像改为「留在座位」
邓小姐得悉其喜欢的韩星将在香港举办歌迷见面会。主办活动的B公司于社交媒体公布不同票价可享有的特别福利,最高价的门票每张约$1,850,福利除了包括纪念品外,还可于活动完毕后「近距离」欢送偶像,遂吸引了邓小姐及其友人购买了两张最高价的见面会门票。
然而,邓小姐于见面会举行前4天,发现B公司于社交媒体上更改了欢送环节安排,歌迷只能「留在座位」欢送偶像。邓小姐对于B公司单方面更改门票福利表示不满,并曾尝试联络B公司作投诉,但未获回复。因此邓小姐向本会求助,希望B公司恢复原有的欢送安排,让歌迷能在活动完结后近距离,而非留在座位欢送偶像。
本会跟进
B公司于见面会举行前回复本会,表示欢送环节的安排不曾更改,歌星基本上不会离开舞台与观众接触,社交媒体公告的字眼由「近距离」改为「留在座位」是为了避免观众误解。本会一方面将公司回复于活动前告知邓小姐,同时亦于活动后向B公司了解当日的活动情况。B公司表示活动的欢送安排是和歌星经理人公司沟通后的结果,当日亦有加入抽奖环节,送出5张即影即有签名相片,现场观众均表现投入和享受活动。另一方面,邓小姐亦没有再联络本会求助。
个案三:悬吊喇叭阻视线 显示屏多死点妨碍观赏
周先生喜欢的歌星来港举办个人演唱会,选址中环露天表演场地,但他和朋友购票时发现座位表约七成位置均被划入$1,380的最高票价区域,考虑到同一票价中,前排位置与后排位置的观赏体验落差大,他们遂选购两张位置较侧及较后的门票,票价每张$880。
然而观赏表演后,周先生却对演唱会的安排有所不满。演唱会舞台后方设有大型LED显示屏,除了会播放歌星的现场演出外,亦会配合歌曲播放不同影像,但当日显示屏上却有大量「死点」,影响观赏体验,而且舞台上方有多组大型扬声器悬吊,阻挡观赏视线,但门票却没有标示为「视线受阻」位置。周先生对比之前在同一场地举办的其他演唱会,扬声器悬吊位置不同,情况亦比当日的演唱会为佳。
周先生对演唱会的门票划分、设施及场地设计都有所不满,遂向本会投诉,希望透过本会向主办演唱会的C公司作出反映,期望日后作出改善,同时亦希望C公司可以回应及解释。
本会跟进
本会协助周先生向C公司反映个案,可惜C公司没有就演唱会的安排作出回复。本会遂将个案记录,并会继续留意C公司的经营手法。而周先生表示会考虑联络香港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