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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
  • 577期

实试!自备外卖餐盒要普及
食肆、食客相配合

香港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引起社会对外卖餐具和餐盒的热烈讨论。法例的第一阶段全面禁止食肆为顾客提供某些即弃塑胶餐具,为期6个月的适应期经已在10月21日结束;而第二阶段将禁止为外卖顾客提供即弃胶杯和食物容器等,其实施时间将取决于替代品的成熟度、普及性和可负担性。

 

环保署于2023年推出「咪嘥盒食店」计划,致力推广「走即弃」文化,促进业界和消费者的行为转变。为了解食肆对自备餐盒的接受程度及安排,本会职员亲身到访15间食肆,实试45次以自备餐盒(Bring-Your-Own-Container,BYOC)购买外卖以检视相关流程和限制,结果达7成能成功完成,可见本地不少食肆已经以行动来支持环保减废;惟目前诱因和宣传不足,普遍单靠消费者自发实践,成效较慢。本文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实用资料,助消费者养成「走即弃」的良好环保习惯,同时为业界提出可行的建议,希望互相配合,携手减塑。

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

近7成成功「走餐盒」 满意度高 

实试员成功在午市繁忙时段「走餐盒」。 

实试员成功在午市繁忙时段「走餐盒」。 

45次实试中,实试员有31次成功以自备餐盒购买外卖。就成功的实试而言,近9成的实试员满意食肆的顾客服务,近7成认为职员能提供有关自备餐盒的资讯或协助。至于食物方面,近9成半的实试员在食物卖相、分量、温度及餐盒的整洁度等方面表示满意,而全部均认为使用自备餐盒时的候餐时间与一般无异。 

部分食肆未能有效管理消费者的期望 

14次不成功的实试中,只有3成的实试员满意实试体验。 

 

其中一次在「大家乐」(#12)的实试中,收银处职员和取餐处职员均一致表示不接受自备容器,但当实试员询问原因时,职员并没有多作解释,语气略带不耐烦,令该次实试的顾客体验并不理想。 

 

#14的官方网站点餐平台提供「自备餐盒」选项,惟实试员取餐时发现已用外卖盒包好。 

#14的官方网站点餐平台提供「自备餐盒」选项,惟实试员取餐时发现已用外卖盒包好。 

「一粥面」(#14)的官方网站点餐平台提供「自备餐盒」选项。下单后,单据亦同样显示该特别要求。惟实试员到取餐处打算提交餐盒时,所点的食物已用外卖盒包装好待取。职员解释,公司规定不能接受外来容器,并指实试员可拆开包装,自行把食物转移至自备餐盒。在该食肆的另一次实试中,收银员表示可使用自备餐盒盛载食物,并指示实试员付款后到取餐处提交餐盒。惟取餐处职员却指因食物安全理由不能收取外来容器,令实试员感到失望。该食肆其后回复指基于食物安全考虑,该集团旗下餐厅目前暂不接受自备餐盒,而点餐平台的选项有误,现已修正。 

 

事实上,即使食肆并不接受自备餐盒,也可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顾客体验。 

 

部分食肆建议消费者自行将堂食打包。

部分食肆建议消费者自行将堂食打包。

实试员到访「吉野家」(#15)的3次实试中,职员均表示公司规定不能收取外来容器到厨房,并提议以堂食形式出餐,让实试员自行将食物移至自备餐盒。职员更主动在单据上列出「饭餸分开」的指示,方便实试员自行转移食物。虽然该公司政策并不允许职员以顾客提供的餐盒盛载食物,但实试中职员仍保持良好服务态度,亦主动提出可行的方案,令3次实试的体验均属正面。 

食肆下单方式和流程要注意 

调查中有11间食肆(#1至#11)接受消费者自备餐盒,但使用自备餐盒的流程会因食肆分店的运作模式而有所不同。8间食肆(#1、#3、#5、#6、#8至#11)主要由收银员负责收取餐盒,再转交到厨房。2间港式快餐店(#2和#7)的收银处与取餐处分开较远,消费者须自行到取餐处提交餐盒。而「沙嗲王」(#4)则指,为确保食物安全,不会收取外来餐盒到厨房,食物以堂食形式出餐后,职员会在消费者面前帮忙转移食物至自备餐盒。其余4间食肆(#12至#15)表示因食物安全及卫生问题不会直接收取餐盒,建议顾客以堂食方式下单,出餐后再自行把食物放入自备餐盒。 

 

消费者须留意,市面上大部分食肆现提供多种下单方法,例如使用自助点餐机、手机应用程式、综合外卖平台、致电分店等。如要使用自备餐盒,除「谭仔三哥米线」(#11)表示可在致电分店下单时提出要求外,其余10间食肆(#1至#10)只可到现场下单,以便通知职员。 

出餐快 餐盒也要交得快 

一般港式快餐店的收银处与取餐处分开较远, 而现时绝大部分港式快餐店的餐饮管理系统在下单后会自动通知厨房准备食物,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交单到取餐处,只须留意萤幕,等待叫号再到取餐处领取食物即可。 

 

有别于一般流程,当消费者自备餐盒时,该订单便会以「特别要求」形式制作。消费者须尽快将餐盒交予取餐处,以便厨房顺利处理订单。「大快活」(#7)的收银员于顾客下单后透过对讲机通知取餐处相关的特别要求,请职员等待顾客提交餐盒后才开始备餐,令该次体验十分流畅。 

 

然而,其中一次在「美心MX」(#2)的实试中,虽然单据上已列明「自备餐盒」的要求,惟实试员未有及时提交餐盒,5分钟后发现食物已用外卖盒包装好待取。因此,消费者应在下单后尽快通知取餐处职员并提交餐盒,以免厨房在处理大量订单时,为求效率而遗漏「自备餐盒」的要求。 

「走餐盒」后或仍被收取外卖包装费 

部分食肆以「套餐」作单位计算包装费。 

部分食肆以「套餐」作单位计算包装费。 

没有用到外卖盒,消费者自然认为可豁免收取外卖盒的费用;但事实上,部分食肆以「套餐」作单位计算包装费。即使消费者自备了餐盒,若所选的食物需要多于1个餐盒,例如套餐包括餐饮、例汤、前菜等,或需要使用胶袋,而消费者没有带备足够容器或环保袋,亦有机会被收取相关费用。因此,消费者宜同时带备容器和环保袋,以备不时之需。

 

「沙嗲王」(#4)表示一般收取$2作为外卖包装费。其中一次实试中,单据显示收取了$1「外卖盒费」,实试员向职员查询后,职员表示该费用实为「胶袋费」。实试员到访其余3间(#6、#8和#10)以套餐为收费单位的食肆时,均没有自携杯子,需要用到外卖纸杯盛载餐饮,但食肆并没有收取相关费用。其中「牛奶冰室」(#8)的职员表示今次酌情不收取该费用,提醒消费者下次记得同时自携饮品容器及环保袋。

 

另有一次在「八方云集」(#6)的实试中,实试员检查单据时发现被收取了$1外卖费。收银员后来以现金退回该费用,并解释指外卖订单会被系统固定收取定额外卖费。 

 

根据是次实试的经验,消费者宜在下单后即时检查单据,以检视有否被收取外卖费。 

纯靠消费者自发实践慢 宜加强诱因和宣传 

除了可豁免外卖包装费外,调查中所有食肆未有为自备餐盒的消费者提供即时折扣优惠。只有「美心MX」(#2)有推出自备餐具和餐盒的电子印花计划。消费者每次走餐具、餐盒或杯即可在该商户的手机应用程式中获得1个印花,储齐5个印花送$5电子消费券。另外,5间「咪嘥盒食店」中只有3间食肆(#2至#4)同时参与环保署「外卖走塑 餐具先行」运动,会向走餐盒或走餐具的消费者于「走塑有赏」手机应用程式活动派发电子印花。 

 

另一方面,撇除以上电子印花计划的资料外,所有食肆于实试期间均没有在店内、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程式等展示其他有关接受自备餐盒的资讯和详细事项。 

 

正如前文提及,消费者较倾向实践一些能即时获取实质好处或容易得到相关资料的环保行为。惟调查发现,现时绝大部分的食肆并无为「走餐盒」的消费者提供诱因,亦并非以「用者自付」方式按即弃餐盒用量收费。在普遍食肆均缺乏「走餐盒」的实际诱因和宣传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单靠消费者自发实践,令自备餐盒行为未能普及。 

 

纯靠消费者自发实践慢 宜加强诱因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