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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
  • 577期

实试!自备外卖餐盒要普及
食肆、食客相配合

香港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引起社会对外卖餐具和餐盒的热烈讨论。法例的第一阶段全面禁止食肆为顾客提供某些即弃塑胶餐具,为期6个月的适应期经已在10月21日结束;而第二阶段将禁止为外卖顾客提供即弃胶杯和食物容器等,其实施时间将取决于替代品的成熟度、普及性和可负担性。

 

环保署于2023年推出「咪嘥盒食店」计划,致力推广「走即弃」文化,促进业界和消费者的行为转变。为了解食肆对自备餐盒的接受程度及安排,本会职员亲身到访15间食肆,实试45次以自备餐盒(Bring-Your-Own-Container,BYOC)购买外卖以检视相关流程和限制,结果达7成能成功完成,可见本地不少食肆已经以行动来支持环保减废;惟目前诱因和宣传不足,普遍单靠消费者自发实践,成效较慢。本文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实用资料,助消费者养成「走即弃」的良好环保习惯,同时为业界提出可行的建议,希望互相配合,携手减塑。

自备餐盒小贴士

即使食肆接受消费者自备餐盒,甚至已登记成为「咪嘥盒食店」,亦有机会因实际情况而未能处理相关要求。综合实试结果以及各食肆所提供的资料,以下为常见的限制和要求。 

 

  1. 时段限制 

    大部分食肆表示,接受自备餐盒与否需视乎现场人流和繁忙程度而定。「牛奶冰室」(#8)和「太兴」(#10)的职员均有向实试员表示,如正值繁忙时段,需视乎厨房的繁忙程度,有机会未能配合使用自备餐盒。
     
  2. 食物种类
     

    部分食物因制作方式、种类和体积等因素而未必适合使用自备餐盒,例如: 
     

    • 焗饭和焗意粉:制作时通常已直接使用即弃锡纸容器。由于食物是经商用焗炉加热,温度较高,因此亦不建议将锡纸容器直接放进自备餐盒中; 
       
    • 便当:食物种类较多,不适合放入同一餐盒内;及 
       
    • 薄饼和汉堡包:体积较大,一般餐盒难以盛载。 
       
  3. 容器要求
     

    如果消费者所带备的餐盒未符合以下条件,食肆有权拒绝配合: 
     

    • 卫生与洁净度:确保食物安全和卫生是食肆的最基本责任。消费者自备的餐盒必须在每次使用前后彻底清洗并已完全抹干; 
       
    • 食品级:市面上的便携餐盒款式及规格众多,常见物料有聚丙烯(PP)、硅胶、玻璃和不锈钢等。与食物接触的餐盒必须符合接触食物物料的安全标准,例如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德国食品及消费品规例(LFGB)或内地标准GB4806等,达致食品用级别(food grade)才可使用; 
       
    • 密封性:餐盒须配备密封盖子,以确保在运送期间食物不会受污染;及 
       
    • 物料:各物料的特性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详见表三。 

     

    容器要求
     

  4. 容量 
     
    汤水溢出

    汤水溢出

    消费者需确保所携带的餐盒能容纳所购买的食物。「沙嗲王」(#4)的职员提醒,倘若自备的餐盒容量太小而未能容纳整个餐点,剩余的分量将不会给予消费者。

    未能分汤

    未能分汤 

    当购买有汤食物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餐盒的容量。「谭仔三哥米线」(#11)一般会将餸菜和汤底放入汤壼内,而粉面则另外放在餐盒中。实试中曾因为汤壼容量不足,导致汤水溢出。另一次实试的职员指汤壼的直径不够大,厨房较难把汤餸放到其中,因此未能做到「分汤」要求。职员建议实试员下次带备2个餐盒。消费者到访该食肆时须携带合适的容器。 

一个餐盒够唔够?

不少食肆为了保持外卖食物的卖相和口感,会将饭和餸、汤和面等分开放入多个外卖盒。消费者可选择将饭餸放在同一个餐盒或自备多个餐盒。另外,前文亦提及部分食肆以「套餐」作单位来收取外卖包装费,如没有带备足够餐盒,有机会照样被收取包装费。以下列出部分食肆不同食物类型一般所使用的外卖盒数量,消费者可作参考,并衡量需要携带的容器种类和数量。 

 

一个餐盒够唔够?

事前准备 

  • 了解该食肆或分店有关自备餐盒的政策,例如容器限制; 
  • 根据食物类型,选用合适的餐盒;及 
  • 以洗洁精彻底清洁并抹干餐盒,确保餐盒干净、无异味。 

下单及取餐后 

  • 如食肆不接受自备餐盒,可尝试以堂食形式下单后再自行打包; 
  • 检查并保留单据,以免被收取外卖盒费用; 
  • 下单后尽快将容器交予职员; 
  • 尽量留在食肆附近等候取餐,以防职员对餐盒有疑问;及 
  • 无论餐盒有否具备保温功能,购买食物后亦应尽快食用,以保障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