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實錄
投訴實錄
個案1: 「全套」服務不包括棺木、法事 殯儀收費一加再加
駱先生的家人早前離世,當他前往政府合署申領死亡證時,有一間殯儀公司的職員向他推銷殯儀服務,表示若直接由醫院出殯收費約$12,000,而全套服務收費只需$33,000。在對方不斷游說及催促下,駱先生選擇了$33,000的全套殯儀服務,並即時付了數千元訂金及代訂火化爐的費用,但翌日聯絡該公司時,店方卻將收費加至$38,888,駱先生無奈只好接受。及後駱先生前往該公司商討細節時,另一名職員表示$38,888的費用不包括棺木、花圈、喃嘸師傅等服務,最終連同不同雜費共支付了$80,000。
駱先生認為該公司的營商手法極有問題,在家屬心靈十分脆弱的時候以不當手法推銷服務,礙於不想影響家人的心情及喪禮進度,他不敢提出反對。他希望本會記錄在案,密切注意有關公司及殯儀業此等不當手法,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個案2:簽委託書後欲取消服務卻被要求付清全費
周小姐的父親在去年中突然離世,她的母親在親友陪同下於公眾殮房認屍後,有一間殯儀公司的職員向她推銷一個$19,850從殮房直接出殯的服務,由於周小姐的母親希望父親能早日安息,加上沒有辦理喪事的經驗,她的母親在不太瞭解的情況下簽了委託書及支付$2,500訂金,該殯儀公司職員隨即索取周小姐父親的相關死亡證明文件。及後與家人商後,周小姐認為該殯儀公司職員推銷的服務收費有問題,欲改用其他殯儀公司的服務,遂聯絡該殯儀公司要求取消服務及退訂,但該公司拒絕,並要求周小姐須付清尾數(即$17,350)才退還父親的死亡證明文件,周小姐認為不合理遂向本會投訴。
本會聯絡被投訴的商號,該公司堅持周小姐的家屬已簽訂委託書,並已將相關文件送交社署辦理申領綜援人士相關津貼的手續,拒絕退回訂金,並要求周小姐須履行合約付清尾數。周小姐及其家人表示無時間及精神處理額外糾紛,無奈繳付尾數及讓該商號完成服務。
個案3:員工服務費含糊不清
莫先生早前光顧一間殯儀公司處理其母親的殯儀事宜,並以支票支付總額$36,200的殯儀服務費。當所有喪葬事宜完結後,莫先生查閱單據上的各項目收費,發現合計後的各項收費總額為$30,180,與單據上所列的總額$36,200不符,相差$6,020。莫先生隨即聯絡殯儀公司職員查詢,有關職員表示沒有列出的$6,020收費為靈堂布置及服務員的利是。莫先生表示單據上已有一項靈堂布置費用,而他亦有向殯儀公司的職員另外給予$1,100作利是,他認為該職員的解悉不合理,故到本會投訴。
本會聯絡被投訴的殯儀公司,該公司解釋該$6,020實為替家屬安排靈前祭品及殯儀公司各部門之服務費。本會將殯儀公司的回覆通知莫先生,他堅持殯儀公司需提供各項收費詳情,但殯儀公司拒絕,本會建議莫先生可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