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遊戲的監管
對手機遊戲的監管
面對手機遊戲急速發展衍生的問題,不少地區已相繼訂立對手機遊戲的規範或檢視其可行性,保障玩家的權益,惟本港目前對該產業仍欠妥善的監管。
內地於2017年修改《網路遊戲營運加強監管通知》,要求遊戲開發商必須公佈虛擬商品的中獎機率,近年亦禁止遊戲開發商以法定貨幣或虛擬貨幣銷售隨機的道具或服務,並限制未成年人每月的儲值金額等。
台灣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遊戲營運業者應充分披露屬有機會中獎的商品或活動的資訊,讓消費者判斷是否消費,並應加註警語,告知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針對「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消費設有規範等。
日本以《不當景品標示法》規範遊戲廣告的不實,禁止手機遊戲的付費抽獎的獎品說明「用誘導方式」誤導有關中獎的實際機率。當地的手機與網絡遊戲業界協會另指示業界若遊戲涉及「轉蛋」機制,需明確提供實際中獎機率。
英國公平貿易辦事處(the UK Office of Fair Trading)於2014年針對網上遊戲及遊戲程式發布了指引,闡明英國及歐盟的眾多消費者保護法如何應用於該業界,指引涵蓋資訊的透明度、清晰披露商業目的、具入侵性或針對兒童的宣傳、未獲授權的付款等。
美國州份和聯邦層面過去曾提出規管遊戲「寶箱」的議案,而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近年亦就「寶箱」可能牽涉的法律問題和監管方案舉行了研討會;業界亦就遊戲內購訊息及機率的披露、家長監控功能等方面自我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