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辦的意見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意見
1. 5G的技術及服務為一般手機服務用戶帶來甚麼好處?
- 5G採用更先進的流動通訊技術,並能支援使用更多頻帶的頻譜,因此擁有高速度、高容量、低時延和大規模連接等超卓的技術特性,遠較4G及前幾代流動通訊技術優勝。
- 就手機用戶而言,5G服務提供的上載及下載數據速度一般較4G高,讓用戶在使用需傳輸大量數據的應用時(例如使用虛擬實境和擴增實境的應用,以及觀看高解像度影片等)有更佳的體驗。根據2021年6月發表的報告,香港5G網絡的最高及平均下載速度分別達347.5Mbps和134.8Mbps;而5G的平均下載速度較4G快超過5倍。
- 5G技術亦可為各種商業服務和智慧城市的應用開闢巨大的發展潛力,例如智能家居、電子商貿等。
2. 你的5G手機是否適合你所申請的5G服務網絡?
為協助消費者選購合適的5G手機,通訊辦於2021年6月在其網頁刊登有關選擇5G手機的建議,供消費者參考(https://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general/selection_of_5g_handsets/index.html)。
- 消費者在購買5G手機(尤其是經香港境外商店(包括網店)選購)前,應細閱手機的產品資訊,並在有需要時向手機銷售商和營辦商查詢,以確保相關5G手機型號支援香港的5G服務(包括營辦商所使用的5G頻帶)。
- 一般而言,不同5G頻帶覆蓋的地點或有差異。若消費者選用的5G手機能支援營辦商使用的不同5G頻帶,便能在本港更全面接收5G訊號。
- 另外,部分5G手機可放置多於一張SIM卡。消費者在考慮購買此類5G手機前,應了解手機的所有SIM卡卡槽是否可同時支援5G網絡連接;或者手機使用的所有SIM卡均處於啟動狀態時,手機的5G通訊會否受到限制。
3. 於電話或街站所簽的5G服務合約內容與實際合約不符
留意:服務營辦商是否有向客戶提供書面合約內容(例如以電郵傳送)以作確認?
根據香港通訊業聯會與主要電訊營辦商制定屬業界自願遵從的《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業界守則》)第3.3條,客戶在簽署書面合約後(例如於零售店或其他地點),須在合理的時間內獲發一份經簽署的合約副本;另外,《業界守則》第4.1及4.2條訂明,如經電話訂立合約,電訊營辦商須在其後一段合理時間內,按照客戶的選擇,把所提供或維持服務的中文或英文書面確認,以郵遞或電訊營辦商提供的其他經客戶同意的合理方法(例如電郵)送遞給客戶。
注意: 長者透過電話申請服務會否有額外保障?
《業界守則》為長者及非長者提供相同的保障。另外,通訊辦於2021年4月設立專題網頁(https://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help_for_consumers/adtsu/index.html),為弱勢電訊服務用戶(包括長者)提供消費者建議,包括有關在不同情景下訂購和使用電訊服務的建議。專題網頁介紹了部分電訊營辦商現時提供不同形式的特殊協助(例如簡易通訊途徑、特別帳單服務等),以切合弱勢電訊服務用戶的需要。有關特殊協助的詳情,可向相關電訊營辦商查詢。
注意:看清合約上有否自動續約的條款、如何處理轉台事宜
現時,電訊營辦商可按其商業決定,於合約內預設合約期屆滿後的安排(例如經雙方特意確認的自動續約安排),此舉可避免因客戶沒有在約滿前聯絡電訊營辦商而被終止服務。但為避免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被續約,《業界守則》第8.4條規定,除非客戶在原來的書面合約上已特意表明,或在以書面以外的方式訂立合約時特意確認接受自動延長合約期或續約,否則不可為該客戶自動延長合約期或續約。
根據《業界守則》第7.1及8.4條,在自動延長合約期或續約的情況下,合約須訂定客戶有終止合約的權利,包括客戶無須就終止合約給予電訊營辦商多於一個月的預先通知及須清楚訂明提早終止合約可能須付特定費用,例如客戶須就獲贈禮品或獲提供設備繳付費用和相關的金額、任何行政費用,以及客戶就合約剩餘期數應付的實際款額等。因此,如客戶在合約期屆滿時希望轉台,可按照合約的規定給予其服務營辦商預先通知、遞交已填寫的相關終止服務表格及交還從營辦商租用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