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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50款食油 有樣本含致癌物!塑化劑、污染物超標!

食油是廚房必備品。本會搜羅了50款常見食油進行測試,發現1款樣本檢出的塑化劑含量高於香港的行動水平和歐盟上限,1款的有害污染物苯並[a]芘及2款的致癌物環氧丙醇含量超出歐盟標準。此外,測試又發現各食油樣本的脂肪酸比例及煙點各有差異。本會建議消費者可選擇主要含有不飽和脂肪酸,兼且反式脂肪酸及飽和脂肪酸較少的食油。烹調食物時亦應盡量以蒸、燉、煮等方式取代油炸,減少產生潛在的有害物質。

持份者意見及回應

就是次有關食油安全測試,食安中心已跟進及進行風險評估,結果顯示所有食油樣本在正常情況下食用不會影響健康,並符合本港法例要求。

 

就消委會轉介有關營養標籤的個案,食安中心發現其中2個產品涉嫌違反相關標籤規例,中心會提出檢控。除1個產品已沒有在市場出售外,食安中心已抽取餘下產品作跟進檢測。

 

食安中心在過去三年,共抽取超過1320個食油樣本作化學檢測,當中除4個未能通過檢測外,其餘全部測試合格。

 

食安中心一直密切留意國際間就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發展,並在2021年更新相關有害物質在食用油脂中的標準。

海關已接獲相關的轉介資料,包括1款初榨油橄欖油及2款茶籽油,並正進行分析。海關如發現有關貨品的聲稱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海關需要根據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根據《條例》,「商品說明」就貨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過任何途經,就該等貨品或該等貨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其成分、製造、生產或加工方法的聲稱。商戶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TESCO」(#2)及「御萬家」(#31及#42)的分銷商提供廠商檢測報告,表示#31及#32的3-MCPD及縮水甘油含量較本會的測試結果低,認為是由於兩者採用的檢測方法不一致及實驗室檢測偏差。

 

「Meadows」(#5)及「御品皇」(#45)的代理商表示#45符合香港法例及要求。

 

「Primtori」(#6)及「Primo」(#24)的代理商表示#6的測試結果符合香港法例,塑化劑遠低於EFSA限量。該代理商翻查#24的生產商內部分析報告,顯示營養成分與產品標示一致,與本會測試結果有差異,可能由於兩者測試方式和條件不同,會繼續要求生產商測試每批產品,確保營養成分與標示一致。

 

「Coosur」(#11)的代理商表示經製造商的化驗室覆核本會的結果,認為本會的脂肪酸分析是以每100克計算,但其產品則採用每100毫升計算。以油的密度換算後,此其產品的脂肪酸標示正常,在法定容許範圍內。

 

「M&S Food」(#15)的代理商表示該產品在歐盟境內採購並在英國包裝,3-MPCD和GE的含量均符合歐盟標準,產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亦符合要求。

 

「La Tourangelle」(#17)的代理商表示針對是次測試報告,已通知供應商。DEHP及3-MCPD的測試結果沒有超標。

 

「Grove」(#18)的代理商表示會為製造或入口的油包括現有已入口的批次增加測試,亦會評估採購及入口油的程序,以確保可繼續提供消費者最高品質的產品。

 

「杞子王」(#19)的代理商表示報告的縮水甘油酯的數據較高,需要改善,已將結果轉交供應商並要求作出改善。供應商回應指將會在提煉過程中改進生產技術以減低縮水甘油脂含量,並在供貨時提供相關檢測報告。

 

「Bio Planète」(#20)的代理商表示十分關注是次測試結果,會與生產廠商詳細了解及跟進。

 

「SuperFoodLab」(#21)的代理商表示塑化劑測試結果並沒有超出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營養含量與標籤資料一致。

 

「Prolife Organic」(#22)及「Carrington Farms」(#50)的代理商提供#22廠方抽樣進行的塑化劑檢測合格結果,而廠方亦已即時更換金屬墊片。另#22是冷壓榨,溫度不超過80℃,廠商調查發現榨膛在長時間運作下,溫度可能自然升高而產生3-MCPD和縮水甘油酯。未來會改善並每批成品送樣檢測。該代理商亦提供#50廠商出廠檢測結果,由於是美國廠方生產,當地沒有3-MCPD和縮水甘油酯相關要求,往後會進行該2項測試,確保達標才出廠。

 

「加康栢」(#23)的代理商表示其產品是冷壓提取,但生產過程中有可能因榨膛內自然磨擦令溫度升高,產生3-MCPD和縮水甘油。榨膛是榨油機的一個部份,茶籽在壓榨過程中非單向壓力,是經榨螺與榨輥絞壓完成榨油。若時間過長,榨螺與榨輥的磨擦可致溫度升高,此不屬物料處理溫度。未來會縮短物料在榨膛的時間,降低磨擦,避免高溫情況。

 

「Olitalia」(#26)的代理商表示樣本的DEHP及DINP測試結果低於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3-MCPD的水平低於歐洲指標;其他測試均低於限值。

 

「瑞茲」(#27)及「Monini」(#29)的代理商表示產品符合香港食物安全標準,會與生產商持續監察品質。#29的食物標籤亦已於約1年前更新,是次測試樣本為舊標籤。

 

「萬歲」(#30)的生產商表示已委託第三方實驗室進行反式脂肪含量測試,結果顯示每100克含0.1克反式脂肪,符合食安中心的指引。該公司稱自2017年消委會對食油測試後,除了原料採購程序外,對其他各方面也定下更高要求。

 

「寶鼎」(#32)、「大昌食品」(#36)、「皇冠牌」(#40)及「Bontaste」(#49)的代理商表示#36、#40及#49的報告中的飽和脂肪酸及反式脂肪符合其標籤,塑化劑、苯並[a]芘及黃曲霉毒素含量符合香港政府法例,而3-MCPD及glycidol含量亦符合歐盟標準。至於#32,代理商表示,天然反式脂肪含量於生產過程中有所變化,為確保標籤資料準確,已即時將有關貨品下架,並自行抽取其他樣本交予認可化驗所檢測。

 

「獅球嘜」(#37)、「麒麟」(#44)及「駱駝嘜」(#47)的生產商表示其產品均符合相關香港及歐盟法例安全標準。

 

「刀嘜」(#38)的代理商表示檢測結果全部符合香港法規。塑化劑普遍存在於環境中,故此檢出微量塑化劑,而檢測結果亦顯著低於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該公司又表示鑒於食安中心對食用油並沒有制定3-MCPD及Glycidol的相關標準,而檢測結果亦遠低於歐盟的相關標準。

 

「Sagra」(#43)的代理商表示測試結果顯示產品的各項數值均符合歐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