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厂商意见
「多芬」(#2、#5及#8)的代理商表示,由于本会所测试的样本购自于欧洲市场,非该公司代理的产品,产品规格、成分以及标示等因市场不同而有差异,因此难以对测试样本提供资讯以及回应;并称于本港贩售之止汗产品,其成分、含量及标示等皆符合本地法规规范。
「艾诗」(#6)的制造商表示该公司拥有超过30年的产品研发经验,对于本会是次的测试结果极不认同,该公司认为本会的止汗效能比较测试方法及测试结果出现偏差和误导性,原因是本会没有根据FDA国际指引进行相关测试。该制造商亦向本会提供测试报告,根据FDA相关国际测试方法,证明其产品止汗效能符合和达到国际标准,测试效能比本会的结果为佳。该制造商另表示不接受本会的止汗效能比较测试方法,基于在比较测试中,使用不同批次的试验人员,以及前设条件没有依FDA国际指引,令基准有变数,导致有偏差的测试结果。(本会按:本会的止汗效能测试方法虽然与厂方采用的有分别,但是次测试的全部样本均一致地以本会所订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结果可公平地比较各样本在该项目中的表现。)
「碧柔」(#11)的代理商表示本会的测试于欧洲以欧洲人进行,认为本会的测试结果可能有偏差,未能完全及真实地反映香港人于本地气候使用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