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月中介/转介服务调查结果
产后在家陪月服务
虽然大部分家庭一般只会要求陪月员在产妇分娩后才开始提供服务,但部分亦会要求提供产前服务,包括预备入院后的膳食、代煲姜醋、预备产后所需用品;产后服务则包括照顾初生婴儿、产妇产后护理、预备产妇日常膳食和调理身体食疗、教授育婴知识心得等,如有需要亦可陪往母婴健康院检查,但实际服务内容视乎雇主的要求,与陪月员协商而定。
收费按陪月员资历而定 惟没有统一定义
陪月中介或转介服务通常按雇主的要求,包括陪月员经验、工作地区、时间、日数及开支预算等,安排合适的陪月员供雇主甄选。当本会职员以顾客身份向19间中介公司/培训机构查询陪月员的分类及相关报价时,部分公司/机构将陪月员大致分为两类,例如标准及资深(#3、#4、#6)、新手及熟手(#11)、新手及资深(#12)、非资深及资深(#13)等,而同一类别下或按陪月次数多寡再细分(#11);部分中介公司则将陪月员分作3至4类,例如初级、半资深及资深(#2)、A至D类(初级至资深)(#10)或直接按陪月次数或曾照顾的婴儿数目订定不同收费(#1、#5、#9、#15、#16、#17)。(见表一)
然而不同中介公司/培训机构对陪月员的资历分类差异颇大,以「标准」陪月员为例,部分公司将曾照顾10个或以下的婴儿,例如3个或以下(#3)、4个至10个(#4)或少于10次陪月经验(#6)的陪月员介定为「标准」,亦有公司将曾照顾10个至20个婴儿(#8)的陪月员介定为「标准」;又例如「资深」陪月员,部分公司概括地将曾照顾4个或以上(#3)或10个至100个婴儿(#4)介定为「资深」,部分则将曾照顾超过30个以上(#18)、超过40个(#13)或50个以上婴儿(#10)介定为「资深」,故不能单以陪月公司所述的「类别」判断有关陪月员的具体经验。另外,有部分中介公司声称市场上有「金牌」或「皇牌」陪月员,表示有关陪月员为最有经验、最资深的陪月员,收费一般较「硬净」,但亦有部分中介公司表示,所谓「金牌」或「皇牌」陪月只属虚衔,并无客观标准。
有30次陪月经验的陪月员月薪报价由$21,000至$34,000
陪月员工资多按月计,工作时间大致分为8小时、10小时、12小时或24小时,通常每星期工作5天至6天。根据19间中介公司或培训机构的报价,如聘用一名有30次陪月经验的陪月员照顾产妇和一名婴儿,以一个月工作26天计,每星期工作6天,每天8小时,除1间机构(#19)表示大部分陪月员为修毕陪月证书的学员,只有0次至5次陪月经验,其余18间公司或机构的陪月员工资报价由$21,000(#10)至约$34,000(#7),收费相差逾6成;若撇除陪月经验,单以收费报价则最低为$13,300(#6),与最高约$34,000(#7)相差156%。
陪月员主要负责照顾产妇及婴儿,视乎合约所订的工作范围,婴儿护理一般包括洗澡、喂奶、清洁奶樽、换尿片、脐带清洁等,部分亦会清洗婴儿衣服,但可能只处理少量不用手洗的衣物;产妇照顾则一般包括买餸、烹调膳食及汤水、纾缓产后情绪、协助喂哺母乳或处理简单的家务例如清理用膳后的碗碟等,至于日常家务包括吸尘、洗衣、换床单等则不在陪月工作范围内,消费者如需要相关服务应与陪月员面试时商讨,以免在正式上班时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成功介绍陪月员须收取行政费
除2间培训机构(#6、#19)表示陪月转介服务不收取行政费或转介费外,余下17间中介公司中,有7间表示在成功为雇主介绍合适的陪月员后需收取行政费,由$1,000(#13)至$6,800(#3)或相等于陪月员工资的10%(#2、#8);另有1间公司(#11)表示并不会收取中介费,但会收取$1,450顾问费,主要为顾客提供制订合约、代为保存按金及产前产后管理服务等;余下9间公司则表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陪月员工资内,不另外收取。
交通津贴及意头利是
如陪月员需跨区工作或雇主居住的地区偏远,大部分中介公司或机构表示雇主需向陪月员支付全数或部分车资作为交通津贴,例如实报实销、一半车资或$500交通津贴,或由雇主与陪月员协定,另有中介公司表示若工作地区偏远,陪月员的车资会在工资内调整。
此外,有9间中介公司(#1、#2、#5、#9、#11、#14、#16、#17、#18)表示雇主须在陪月员开工首日及工作完结日给陪月员意头利是,金额随意,部分则表示没有特别规定雇主必须给陪月员利是。至于坐月期间的膳食,例如午膳、晚餐和滋补汤水的材料费用则以实报实销形式支付,或雇主须预先支付若干金额给陪月员预备膳食材料,以每日膳食$200至$400为例,或需每隔数天支付$1,000至$2,000给陪月员作购买食材的费用。
服务费或不包括劳工保险
法例要求雇主须为雇员投购劳工保险,除2间培训机构表示雇主须自行购买或经他们购买短期劳工保险,有5间中介公司(#2、#3、#4、#8、#14)表示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陪月员的劳工保险,另有10间公司可替雇主购买或提供保险机构资料让雇主自行购买,但所提供的劳工保险保费差异颇大,1个月保费由$150至$200,3个月保费则由$199(#9、#10、#18)至约$500至$600(#13);其余2间公司则未有提供相关保费资料(#7及#17)。
订金为陪月工资的10%至50%
在选定陪月员后,中介公司会安排雇主与陪月员签订合约,而雇主亦需支付订金。在19间中介公司/培训机构中,除1间机构(#19)表示订金金额由雇主与陪月员协定,另1间公司(#14)表示签约时只须付行政费$3,000,毋须付订金,全数陪月工资可在工作完结当天才支付;其余17间公司/机构则表示签约当天须先付陪月员工资的10%(#3、#4、#6及#13)至50%(#7及#15)作订金。
至于工资尾数,其中3间公司表示须在陪月员开工前支付,其中1间公司(#7)要求在早至接受胎儿结构性超声波检查后支付尾数;1间公司(#2)表示须在预产期前2星期将尾数支付给该公司托管,其后公司会每星期向陪月员支付工资;另1间公司(#15)表示须于陪月员开工前支付,但没有说明确实支付日期。至于在陪月员上工后才支付尾数的16间中介公司/机构中,有5间表示须于开工后7天内(#16)至半个月(#8)或工作完结日前7天支付(#5);另有4间(#4、#10、#11、#13)表示陪月员或会要求在开工后半个月支付工资1次,余额在工作完结当天支付;其余7间(#3、#6、#9、#12、#14、#17、#19)表示可在工作完结当天支付。
大部分设有3天至7天试用期
除1间公司(#12)表示不设试用期外,另有3间公司/机构(#6、#7、#19)表示试用期由雇主与陪月员协定,其余15间公司/机构则设有3天(#2)至7天试用期。雇主若因陪月员在上班后表现欠理想而要求更换,撇除2间机构(#6、#19)表示没有陪月员供替换,有11间公司表示可在试用期内安排更换陪月员1次(#2、#3、#8、#13、#18)至2次(#16)或不限次数(#1、#5、#9、#14、#17);有1间(#11)表示可以更换,但没有说明可换次数;另有3间(#4、#10、#15)表示需先了解情况才决定,或视乎是否有其他陪月员作替换。此外,有1间公司(#11)表示更换陪月员需收取$380行政费,其他公司则表示除更换资历较高的陪月员需补付工资差价,不另收费用。
在试用期内如雇主未能拣选合适的陪月员作替换,有4间公司(#10、#11、#17及18)表示在订金中扣除陪月员相应工资后可将余额退还,另有7间公司(#1、#2、#3、#5、#8、#9、#16)表示不设退款,有4间公司(#4、#13、#14、#15)则表示须了解情况后才作决定或弹性处理。
婴儿较预产期早或迟出世的安排
产妇如因早产或延迟分娩而要求更改陪月员的雇用日期,分别有2间、11间及1间公司或机构表示陪月员可预留预产期前7天后4天(#10及#18)、前7天后7天(#1、#3、#4、#6、#9、#11至#16)及前10天后10天(#19)的档期,让雇主在有需要时作更改,若早于该段时间或可安排替工;另有4间公司没有提供缓冲期,但表示如未能安排拣选的陪月员提早或延迟上工,可安排另一名陪月员顶替。替工工资一般按合约列明的工资按比例计算,或按替工陪月员的日薪额外支付工资。
若因个人理由要求取消服务大多不设退款
在预订服务及缴付订金后,消费者若因个人理由而要求在服务开始前终止合约,除1间机构表示由雇主及陪月员协商,有14间公司/机构表示不设退款或可没收订金,另有2间公司表示视乎情况处理;若因健康问题,例如小产,在提供医生证明后,有5间公司(#1、#2、#5、#11、#16)表示可安排退回订金,另有2间(#3、#4)表示如在怀孕12周前取消服务,订金和行政费可以全数退款,如在怀孕12周后取消,订金和行政费则不设退款;另有1间(#18)表示如意外流产在预产期前3个月前发生,在出示医生证明后可退回全数订金,如在预产期前3个月内发生,则在订金中扣除$1,500作陪月员之补偿后,余额可退还;此外,有3间公司(#8、#12、#17)表示在扣除行政费后可退还余额,例如扣除10%手续费或扣除一半行政费和订金;另有2间公司表示须视乎情况处理;有1间(#10)表示按合约规定陪月员有权没收订金,但部分陪月员或会酌情处理;有1间(#13)则不设退款。
偶有听闻坊间有陪月员在同一档期或会接受多于一名雇主的陪月工作及收取订金,但在上班前却以不同理由没有如期提供服务。本会向调查的部分中介公司查询如发生相类情况之安排,部分公司表示须视乎陪月员未能如期上班的原因,如因健康问题,在陪月员提交医生证明后会安排其他陪月员顶替,如因个人理由要求解约则视乎合约条款,例如声称可将订金退还给雇主,或除退还订金外,陪月员须付给雇主例如工资的10%作补偿,消费者在签合约前应查询清楚是否已具备相应保障条款。
不同中介或陪月员自备的雇佣合约内容繁简不一,例子一的合约相对较简单,例子二的合约则较详细,例如在按金、提早终止合约较清晰地说明雇佣双方的权责,消费者在签约前须了解清楚条款。
陪月员在农历年假期间工作享双倍工资
根据《雇佣条例》,所有雇员(包括家务助理或陪月员),不论服务年资的长短,均享有法定假期。雇员在紧接法定假期日之前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3个月,更可享有假日薪酬。根据部分中介公司提供的资料,陪月员于农历新年期间开工,例如年初一至年初三,即使只受雇1个月,部分陪月员会要求雇主提供有薪假期,若要求陪月员于这段期间工作,工资按平均日薪双计。
陪月员相关证书
全部公司/机构均表示陪月员皆有认可证书,例如雇员再培训局的陪月员基础证书,部分声称除证书外,还可以提供前雇主的推荐信让雇主参考,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陪月中介公司的服务良莠不齐,部分或会以不良手法,例如由相熟人士为经验较浅的陪月员撰写推荐信,声称陪月员有丰富照顾婴儿的经验,由于现时没有监管机构审查陪月员的资历,消费者较难核实陪月员的相关工作经验,建议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或机构。
已领取职业介绍所牌照?
根据劳工处的资料,所有在本港经营职业介绍所的人士(包括为学员提供就业配对服务的培训机构),不论该职业介绍所的经营模式或所介绍的职位类别,必须事先领有劳工处发出的职业介绍所牌照或豁免证明书,并受到规管。现时市场上的陪月员,与聘用她们的顾客及提供中介服务的公司/机构有不同的合作模式,部分由顾客直接聘用为雇员,部分则由中介公司/机构直接聘用后再安排她们为顾客提供陪月服务,亦有部分陪月员以自雇形式提供服务。如中介公司/机构为顾客与陪月员作出配对,而陪月员直接受聘于顾客为其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有关中介公司/机构已符合《雇佣条例》第XII部有关职业介绍所的定义,必须领有职业介绍所牌照,并受到规管。但假若中介公司/机构自行招聘陪月员,并安排她们为顾客提供服务;又或陪月员本身属自雇人士,则有关安排及自雇形式提供服务并不属《雇佣条例》第XII部的涵盖范围。
是次调查的陪月中介或转介服务,在17间有提供资料予本会的中介公司或培训机构中,除1间机构(#6)表示根据《雇佣条例》第50(3)条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持有豁免证明书;另外15间中介公司表示持有职业介绍所牌照,当中1间(#11)声称其持有的为另一公司名称(「姨之选」)的牌照;另有1间培训机构(#19)表示没有职业介绍所牌照,但该中心属于《雇佣条例》第50(3)(h)条订明有关不适用的情况。此外,除1间公司(#5)声称其陪月员为该公司的合约员工,有13间公司或机构表示其提供的陪月员并非其雇员,另有3间则声称有部分陪月员为该公司的雇员。
本会就以上调查结果向劳工处征询意见,根据劳工处的回复,在这19间中介公司或培训机构中,有15间中介公司(#1至#5、#8至#10、#12至#18)持有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有1间培训机构(#6)持有有效豁免证明书;另外,劳工处表示并没有向「香港专业陪月协会」(#11)发出职业介绍所牌照的纪录,但「姨之选」持有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而「香港专业陪月协会」负责人指称,有关的陪月转介服务由「姨之选」负责处理;至于「FairyLand女性护理中心」(#7)及「仁爱堂陪月服务」(#19),劳工处表示没有向这2间公司或机构发出职业介绍所牌照或豁免证明书的纪录,该处已联络「仁爱堂」提示有关机构如有关服务涉及代人谋职,必须领取职业介绍所牌照或豁免证明书。
(补充资料:《产后陪月服务锦囊 资历没有统一定义宜留神》一文出版后,劳工处于2021年10月19日向本会提供「仁爱堂陪月服务」(#19)是否持有职业介绍所牌照的补充资料,劳工处表示在「仁爱堂」提供进一步资料后,确认「仁爱堂」属于社会福利署资助的机构,根据《雇佣条例》第50(3)(a)条,该机构不需就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申请职业介绍所牌照或豁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