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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石新手召集!
实试10间场地设施安全、免责声明要留神

抱石新手召集!
实试10间场地设施安全、免责声明要留神

运动攀登(Sport Climbing)于2020年东京奥运首次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而属运动攀登其中一个项目的抱石(Bouldering)近年亦在香港掀起了热潮。大大小小的室内抱石场应运而生,地点遍布港九新界,加上抱石时不需要佩戴安全带或保护装备,也不需要领有牌照才可租用场地练习,较一般攀石运动的入门门槛低,因此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好奇试玩和「打卡」。

 

随着抱石热潮的兴起,本会不时接获消费者查询关于室内抱石场的安全和保障等问题。有见及此,本会职员以神秘顾客身分到访10间室内抱石场,实试调查场馆对初次接触抱石人士的入场安排、教学指导以及其环境安全等;此外,亦检视了各场馆的免责声明条款,为有兴趣参与抱石运动之消费者提供全面的资讯,同时提醒业界需要改善之处。

免责声明大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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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的10间抱石场均要求参加者进场前必须填妥一份「放弃权利声明」或「免责声明」(Waiver/Disclaimer),此声明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及其职员,以避免抱石参加者发生意外时被追究责任。

 

本会检视了各场馆的免责声明,发现大部分条款的用词累赘,一般消费者未必能明白条款内容,而且免责声明豁免范围甚广,以及当发生意外时对消费者的保障如何,容易引起纷争。

7间场馆的免责声明明文豁免场馆经营者的疏忽(Negligence)引致的伤亡而产生的责任。本会提醒,根据《管制免责条款条例》,免除或限制因疏忽导致的伤亡的责任条款均视为无效。

 

此外,9间场馆的免责声明包含有关卸免全部(All)、任何(Any) 或其他责任(Or otherwise)等字眼,试图以「大包围」方式免除因任何原因(包括场馆经营者的疏忽、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所有责任,8间场馆更明文豁免由场所状况、器材、非固有及非明显风险而产生的责任或要求消费者承担有关风险。本会认为,场馆经营者有责任根据《占用者法律责任条例》及普通法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以确保消费者在其许可范围使用场所及其提供的设备时是合理安全的,包括就有关场所存在对消费者而言并不明显的风险作出警示,以及谨慎检查及保持场所及其设备的安全。

2间场馆(#6及#7)只提供纸本版免责声明,但没有主动提供副本予实试员。当实试员询问时,在场职员表示可为已签署的免责声明拍照作纪录。其余8间场馆均要求消费者于到场前预先填妥其网上系统的免责声明,以节省时间。消费者可先预览文件全部内容才填写个人资料。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将副本传送到消费者填写的电邮地址,并须消费者确认收妥,才算签署成功。「The Player Climbingym」(#8)的网上版免责声明为英文版,当实试员查询有没有中文版时,职员表示可于抱石当日到场填写中英双语的纸本版。然而,实试员到场后发现,纸本版的中文及英文条款均较网上版简短。纸本版免责声明只有2项条款,包括「同意为个人或他人受伤负上责任」以及「同意场馆使用相片」,而网上版的则有15项条款,包括「明白事前须检查装备」、「同意遵从职员的指示」以及「放弃追讨场地的权利」等。简短的免责声明有机会令消费者错过一些重要资讯。

 

「The Player Climbingym」(#8)提供不同版本的免责声明予参加者。  其中纸本版(图上)只有2项条款,而网上版(图下)则有15项条款。

「The Player Climbingym」(#8)提供不同版本的免责声明予参加者。

其中纸本版(图上)只有2项条款,而网上版(图下)则有15项条款。

 

3间场馆(#4、#7及#8)有提供中英双语版的免责声明。其余7间(#1至#3、#5、#6及#9、#10)只提供英文版。当实试员询问在场职员条款内容时,其中4间场馆(#2、#3、#6及#9)的职员不是每次实试都能清楚解释内容,其中实试员在即时通讯软件的查问更被「香港攀爬乐园」(#3)及「Verm City」(#9)已读不回,做法有欠理想。本会认为,场馆只提供英文版本(或提供中英文版本不对称)的免责声明又或场馆职员未能清楚解释内容,而要求消费者放弃重要的法律权益,对于只谙中文的消费者而言有欠公平及不合理。该免责声明或会属于《不合情理合约条例》中的「不合情理合约」,法院有权拒绝强制执行合约或当中不合情理的部分、修正或更改该不合情理部分或限制其适用范围,以避免产生不合情理的结果。

实试亦发现场馆职员要求顾客签署免责声明的手法也值得关注。「Project_」(#7)的职员要求实试员填写个人资料时,并没有清楚说明该文件为免责声明。而职员递上的夹板上其实亦有多份双面印刷的免责声明,填写个人资料的页面向外,印有条款的页面向内。职员递上夹板后只示意实试员填完资料后找他,并没有提示实试员阅读内页的免责声明,做法有待改善。事实上,若消费者并不知悉免责声明的存在,该声明或会因此而不构成合约的一部分,对立约双方并无效力。此外,职员令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只是填写个人资料、消费者在毫不知情而职员未有作出提示下签署的免责条款,亦可能属于《不合情理合约条例》中的「不合情理合约」。

本会建议场馆应提供中英双语版本的免责声明,并在消费者签署前主动解释该运动的风险及确保消费者明了条款内容。此外,场馆亦应提供足够时间予消费者阅读条款,并主动提供免责声明副本予消费者保存。免责声明的豁免范围亦应公平合理,场馆不应籍此免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另外,本会提醒消费者应时常保持警惕,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应仔细阅读及了解条款细则。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应即时向职员查询。此外,消费者亦应保留文件的副本,当遇上争拗时能有所依据。

 

本会提醒各场馆应定时检视相关条款和保障,并加强职员的培训。清晰的条款配合职员主动解说文件和风险,加上适当保额的第三者保险,既能保障场馆及职员,亦能提供全面的保障予消费者,令消费者玩得安全又安心。

 

免责声明受香港法例第71章《管制免责条款条例》所规限。如果场馆因疏忽导致消费者受伤甚至死亡,即使消费者已签署免责声明,场馆也不得藉免责声明卸除或局限其法律责任。至于有关其他损失或损害,例如财物损失,免责声明须公平合理才有效力。根据条例,依赖免责声明的一方须证明条款公平合理,而何为公平合理须视乎立约各方在立约时所知悉、预料或理应知悉或理应预料到的情况。

本会亦有查询各场馆有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保障金额。当中只有7间(#1至#4、#6、#9及#10)表示已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介乎港币$500,000至$20,000,000。余下3间场馆中,「Kizuna 绊」(#5)与「The Player Climbingym」(#8)未有回复本会,而「Project_」(#7)指仍然与保险公司沟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