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准则
惟不良营商手法往往涉及行为问题,消费者未必有文件可直接证明。面对「口同鼻拗」的情况,双方证人的可靠性及可信性至关重要。根据案例,在判定证人是否诚实可靠时,法庭会考虑:
- 证供与在事发当时或之前产生的相关文件(例如:电邮、WhatsApp纪录及其他电子通讯)是否相符,如相关文件有限,则应考虑独立查明或无争议的事实(例如相片及录音/录像);
- 证供的固有可能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事件的逻辑;
- 证供是否前后及与其书面证词一致;
- 所有客观证据、证人的动机及整体证据的可能性;及
- 证人的外表或作供时的神态(惟不能单凭此点作出判定)。
证人出庭作供一般会被另一方盘问,而证人的表现将会影响其可信或可靠性。此外,如一方理应可以但没有提交关键文件、证供或传召关键证人而未有作出合理解释,法庭可以推断有关证据无法佐证该方的案情。以上判定证人是否诚实可靠的原则,亦常应用于刑事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