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海关的意见
海关表示,一般在港出售供私人使用的消费品包括瑜珈垫,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规管,其产品安全程度均受《消费品安全条例》规管。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消费品必须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相关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
厂商意见
「GOMA」(#7和#28)的代理商表示,会将本会就样本#28的检测结果转交相关厂商,以供研究降低瑜伽垫成品中甲酰胺含量的方法。
「迪卡侬」(#12和#16)的生产商表示,甲酰胺是原料在发泡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化合物,该公司有内部既定规范限制成品中的甲酰胺含量。该公司又指,本会是次检测的结果显示,两款瑜伽垫样本检出的甲酰胺含量既符合其内部规范要求,亦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规定。至于样本#16同时检出萘这种PAHs,该公司认为检出量符合其内部规范要求。此外,该公司表示会留意国际间最新的法例规定,以确保其产品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并会与欧洲化验所研究降低成品中甲酰胺含量的可行方法。
「Max Sport」(#20)的代理商表示,收到本会的检测报告后,已立即转交生产商,该公司表示会与生产商研究降低相关产品中甲酰胺含量的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