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消费者的建议
给消费者的建议
- 孕妇、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幼童应避免进食体型较大的捕猎性鱼类,例如剑鱼、旗鱼、蓝鳍吞拿鱼、黄鳍吞拿鱼、金目鲷等,以免摄入过多甲基汞,损害胎儿及婴幼儿的神经系统。
- 消费者应适量进食不同种类的鱼类,并保持饮食均衡,以免因偏吃某几类食物或鱼类而过量摄入某种污染物。
- 消费者应尽量隔走罐头鱼内的油、盐水才进食,并细阅营养标签,调节食用分量,以减少摄入脂肪、盐和糖。
- 不要选购或食用有凹痕、破损或膨胀的罐头;开罐后发现生锈,亦应整罐弃掉。
- 罐头开封后应尽快食用完毕,或将余下的食物放进密封的食物容器,然后冷藏保存。
卫生署意见
虽然罐头鱼的蛋白质和奥米加-3脂肪酸含量与新鲜的鱼相若,但大部分罐头鱼都被额外添加了盐、含钠的增味剂或调味料,令钠含量大大增加,因此只宜偶尔食用。选购时,应细阅营养标签,选择脂肪、糖和钠较低的产品。一般而言,水浸罐头鱼的能量和脂肪含量比油浸罐头鱼少。此外,连骨食用的罐头鱼虽能提供丰富的钙质,但由于大部分罐头鱼的钠含量较高,所以并不建议以连骨食用的罐头鱼作为吸收钙质的主要食物来源。低脂或脱脂原味奶制品、加钙低糖豆浆等都是钙质丰富且健康的选择。
食物安全中心意见
- 现行《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中为鱼类订定的金属含量上限不可直接应用于含有多种配料及经加工的复合食品,如罐头鱼等;这方面与食品法典委员会与及国际现行最新做法一致。《修订规例》涵盖所有食物,除就指明食物订定金属含量上限外,对于在《修订规例》中没有订明相关上限的食物(例如经加工的复合食品),《修订规例》亦禁止出售金属含量足以危害或损害健康的食物,食安中心会进行风险评估以断定进食有关食物是否对健康构成危险或损害健康。
- 《修订规例》主要是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订的上限和其他经济体的标准,以及本地食物消费模式、饮食习惯和风险评估等作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标准的修订,从而把本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业界应做好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包括经加工的复合食品)的原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 至于食物中金属污染物对市民所带来的风险,食安中心于2013年公布的总膳食研究报告指出,本港市民每日从膳食中摄入的金属污染物的分量属低,不会威胁公众健康。就消委会在罐头鱼样本中检出的金属污染物,食安中心进行风险评估后显示对一般市民的健康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