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条款及细则
为保障商户及其职员,商户一般会订立条款及细则(Terms and Conditions),列明消费者使用服务及设施时的注意事项,以免发生意外时引起纠纷,甚至被追究责任。调查中有10间商户(#1至8、#10及#12)以不同形式展示其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于网上价目表上展示、张贴在场地当眼处或在消费者使用服务前提供实体文件以供参阅。当中4间(#5、#7、#8及#12)以服务条款、服务同意书及免责声明等形式,要求消费者签署作实。
本会成功索取9间商户的条款及细则和免责声明以作检视。余下1间(#8)的网上资料表示每位入场人士须签署免责声明,惟该商户没有公开其免责声明的内文,亦未有回复本会。本会随后尝试以一般消费者身分向该商户索取免责声明时亦被已读不回,情况令人失望。
整体而言,室内恒温池一般要求主人事先向职员申报有关犬只的病历、个性及游泳经验,并要求主人全程在场监护、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而户外嬉水池一般则要求主人全程看管犬只,并承担监护责任。当犬只与其他犬只发生冲突甚至引致伤亡时,商户亦要求消费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12间商户中,7间商户的条款及细则、服务条款或服务同意书内包含免责条款,注明若犬只因使用其服务或设施以致身体不适、受伤或死亡,商户不会承担责任,而其中1间则列明最高赔偿金额为$1,500。
本会提醒,免责条款受香港法例第71章《管制免责条款条例》所规限。根据条例,依赖免责声明的一方须证明条款公平合理,而何为公平合理须视乎立约各方在立约时所知悉、预料或理应知悉或理应预料到的情况。倘若商户因疏忽导致犬只身体不适、受伤或死亡,即使消费者已阅读或签署免责条款,商户仍须证明该免责条款公平合理,否则不能藉免责条款卸除或局限其法律责任。至于涉及人身伤亡的免责条款,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藉合约条款或告示,卸除或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
本会建议商户应公开条款及细则全文,让消费者可在到访前清楚了解并评估当中的责任及风险。在消费者使用服务前,商户应主动解释及确保消费者明了条款内容。此外,本会提醒各商户应定时检视相关条款,免责条款的豁免范围应属公平合理,商户不应藉此免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另外,本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及了解条款细则。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应即时向职员查询。签署后,消费者亦应保留文件的副本,当遇上争拗时能有所依据。
第三者责任保险
本会亦有查询各商户有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当中只有3间商户(#1、#5及#12)回复表示有为场地包括泳池范围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2间愿意透露保额,分别是港币$1千万及$3千万。
本港现时未有相关法例规定此类处所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本会认为,商户除了有责任确保消费者及犬只在使用其设施及服务时是合理安全外,亦有责任为游泳池购买适当保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为服务使用者提供较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