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现时香港法例未有规管纹身师须具有专业资格或纹身店须领取牌照,不过现有法例《青年人纹身条例》规管纹身师或美容师不能为未满18岁的人纹身(除非是由注册医生因医学理由而为病人进行纹身)。另外,卫生署亦制定了《皮肤穿刺行业控制感染建议指引》(下称《指引》),涵盖与皮肤穿刺操作相关的基本感染控制原则,以及提供环境卫生和用具及仪器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本会建议行业根据《指引》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确保消费者完全明白相关的风险。
消费者在进行纹身和去除纹身的项目前,应先向美容师和纹身师了解详情,另外亦应向医护人员或皮肤科医生了解相关的健康风险。
(部分内容参考丹麦政府研究报告《Chemical Substances in Tattoo Ink》、欧盟RAPEX监管机制、欧洲理事会纹身墨水相关健康风险的研究报告和香港医学会代表皮肤科专科医生陈厚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