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已被证实危险
「节能环」多年前已被证实危险 出售有关产品有机会触犯《消费品安全条例》
本会于1997、2008及2009年都曾刊登「节能环」的报告,并呼吁市民停用。当时测试发现使用「节能环」时,排出有毒的一氧化碳明显增加,超出安全标准上限,与机电署今年的测试结果吻合。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而海关过往曾就检获的「节能环」作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