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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室内游乐场应安全至上 避意外、减争议

儿童室内游乐场应安全至上 避意外、减争议

儿童室内游乐场(playhouse)游戏款式多多,如波波池、绳网、大型滑梯、弹床、体感游戏、虚拟实景(VR)游戏、攀石墙及 小型赛车场等。由于是室内全天候营运,风吹雨打亦不受影响,所以这类场地成为不少家庭亲子「放电」之选。然而,本会时有接获关于儿童室内游乐设施的投诉个案,包括小朋友穿越绳网洞时由高处堕下受伤、报读幼儿游戏班(playgroup)所赠送的免费游玩时间原来有限定对象但条款没有列明、最低充值金额高于一小时收费但余额不设退款等,投诉个案内容涉及不同范畴。本会敦促业界无论任何时候,应以安全为最先考虑。另外, 如有任何特定规则或安排,亦应于条款中清晰列明,并且制定灵活的收费政策,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个案分享

江小姐与丈夫携同儿子到A室内游乐场玩乐。丈夫先陪同儿子步行一 段斜路至波波池的上层。其后,儿子须独自穿过一条小型隧道,才能到达绳网洞,而江小姐则站在绳网洞出口等待儿子。

 

不幸地,当儿子穿越绳网洞时失足从高处直堕地面,儿子立即大哭起来,江小姐检查儿子的伤势后,发现其右手前臂不能移动,手指亦不能正常屈曲。江小姐陪同儿子稍作休息,但情况未有改善,于是赶往医院求医。经医生仔细检查后,诊断为前臂骨移位及手腕骨裂,需要即时打石膏以固定患肢。

 

江小姐其后通知A室内游乐场职员有关意外,并要求退回入场费用及赔偿医疗开支,同时寻求其他解决方案,惟A室内游乐场未有确实回应,故寻求本会协助。

本会跟进

本会向商户反映事件后,商户就是次不愉快事件向江小姐作出深切慰问,并提议赔偿$3,000。但由于儿子仍然接受治疗及需要复诊,江小姐尚未接受商户的建议,并考虑就事件采取法律行动。

 

B 幼儿游戏班中心推广限时优惠,如客人一次过报读16 堂课程,即送一位大人加一位小朋友4小时任玩室内游乐场。王太于是为其2岁幼子报读16堂课程。后来,王太带同4岁长子参与4小时任玩室内游乐场时,职员告知只允许报读课程的学员,即其幼子才可享用有关设施。王太翻查报名记录及推广内容,均没有列明此要求,而当日报读课程及获赠任玩优惠时,职员亦没有解释详情。

 

王太质疑B 中心为求吸引消费者一次过报读16堂课程, 而赠送4小时任玩室内游乐场,但却未有列明个中使用限制, 认为此等销售手法有问题。为此她曾多次与B中心沟通,惟一直未能达至共识,王太遂向本会作出投诉。

本会跟进

商户向本会解释,其原意是希望幼子参与课程的同时, 亦能与父母一起玩乐,促进亲子关系。惟商户亦确认条款未有详细列明赠送的游玩时间,仅供报名学员使用,并指经过是次事件后,相关条款亦将会作出修改,清晰说明服务限制。 商户愿意向王太退回余下课程之费用,但未能安排其长子享用4小时任玩室内游乐场。王太得悉结果后,指幼子已上了7 节课堂,并且喜欢课程内容,且担忧幼子过于年幼,身体抵抗力不足,使用游乐场设施后可能会生病,故选择继续上课但 不游玩游乐场。

C室内游乐场需要先登记成为会员并充值,才可享用服务。张小姐遂开通会员卡,以享用一年会籍服务,其后发现会员卡上并没有显示会籍到期日。有一天,张小姐陪同女儿到 C室内游乐场时,职员称其会籍已到期,因此早前所存入的金 额已全数清零,同时建议张小姐充值至少$200以激活会籍, 并强调此乃公司条款。张小姐随即表示会员卡上并没有说明逾期后,余额会清零的条款,不过,为免女儿失望,所以张小姐唯有先增值$200,让女儿玩乐。

 

数月后,张小姐再到C 室内游乐场时,发现收费由 $100/小时加价至$120/小时,但她的会员卡内只有$100余 额,因此询问职员可否补回差额$20以游玩一小时,却遭职员一口拒绝。职员要求张小姐必须充值最少$200,才可享用一小时服务。张小姐不满C室内游乐场强迫客人至少充值 $200,故要求本会介入,以反映不满及要求退回余额$100。

本会跟进

C室内游乐场回复本会,指会员卡上已列明「每次增值额最少为$200,余额不可兑换现金」,因此拒绝退回$100余额。 由于个案最终未能解决,加上会员卡上没有列明到期后余额全数清零之安排,本会建议张小姐可考虑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