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见或回应
海关意见
就是次消费者委员会转介的资料而言,海关已作出研究及跟进,如发现有关货品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海关提醒一般在香港市面出售予私人使用的消费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规管,其产品安全均受《条例》规管。根据《条例》,消费品必须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相关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厂商回应
「Cra Ha」(#3)的代理商表示,其产品是根据香港法规来判定需要采用甚么标准进行检测,而不是想让消费者知道更多资讯而选择更严谨的标准进行测试来评估产品的安全性,但尊重本会进行更严谨的测试以让消费者明白及理解产品的情况。
「MIT」(#4)的代理商表示已将该产品提交第三方认可实验室进行同类测试,并提交相关报告表示其塑化剂检出量比本会的检出量低,但因应其检出量仍高于欧盟的塑化剂的要求,将会向生产商要求改善生产物料以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ARGO」(#5)的代理商表示已经将本会的测试报告转交给台湾厂商,厂商指一般𠝹板会配合𠝹刀使用,𠝹板表层加入适量塑化剂以提高塑胶成品的柔软程度,令消费者更容易使用。代理商表示已要求厂商尽快寻求其他可行的制作方法及原材料,以改善产品安全程度,并在现有产品包装加上提醒字句,建议儿童如需使用此产品,必须在成人陪同下使用,并在使用后立即清洁双手。
「NAVY」(#6)的代理商表示已将本会测试报告转交台湾生产商跟进,而生产商提交了其他颜色垫板的测试报告并指其产品不含塑化剂DEHP、DBP、BBP及DIBP,并表示其油墨供应商称灰色油墨已包含所有的颜色,因油墨是由颜色调配出来;另表示切割垫原料厂称以绿色垫板作为标准代表色来检验,因粉色部分本身不含任何塑化剂。代理商亦表示如发现其他问题的话,将主动收回市面上所有相关产品,予以销毁,以及停止售卖相关产品。(本会按:该生产商提交的测试报告显示其样本是灰色油墨及绿色垫板,而本会的测试样本则是带黑色油墨的粉色垫板。)
「OLFA」(#8)的生产商表示认同本会的测试结果,并表示正在逐步转为销售不含DEHP的桌垫,并建议包括香港在内的全球所有分销商采用不含DEHP的桌垫。
「Qivation」(#11)的代理商表示已知悉有关报告结果,会作出内部调查,以及与生产商跟进相关问题。
「Sanrio」(#12)的代理商表示不同意本会的测试结果,认为本会提供的测试报告内的评论意见说明了第二部分的塑化剂测试所采用的规例只适用于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并不适用于该款产品,而该款样本背面已清楚标示为枱垫和可作滑鼠垫使用,而不是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本会按:是次测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条,适用于与皮肤长时间接触或黏膜接触并含有塑化物料的消费品,是次测试的所有桌垫样本均在此适用范围内,而该款样本的DEHP含量超过欧盟上限;而第二部分测试则参考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2条,适用于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儿童护理用品,以及这些物品的塑料部件,文中已清楚注明作为文具的桌垫不属于可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由于儿童可能会使用桌垫写字和绘画,或误将桌垫当成餐垫,因此本会测试DINP、DIDP及DNOP的浓度,旨在供消费者参考,希望了解现时塑化剂在桌垫中的使用情况,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