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方法與結果
調查方法
本會參考了香港機場管理局的本年度6月份航班升降資料,從中選取了22間有較多往來香港航班、來自不同地區的航空公司作為是次調查對象。除了檢視航空公司的網頁資料與承運條款(Conditions of Carriage)外,本會職員亦於今年7月至8月以一般消費者身分致電各航空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詢問當行李於國際航班中出現延誤、遺失、損毀時,乘客可獲得的賠償和有關細節等。過程中共有8間航空公司,即「宿霧太平洋航空」(#4)、「中華航空」(#5)、「中國東方航空」(#6)、「香港航空」(#8)、「泰國國際航空」(#12)、「加拿大航空」(#16)、「新西蘭航空」(#18)與「卡塔爾航空」(#21)在截稿前未有回覆本會查詢,本會對此表示遺憾。撇除上述航空公司,搜集到的資料均獲有關公司核實和確認,惟最新的賠償安排仍以航空公司的公布和適用的公約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