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與貼士
總結
正如本文多次提到,航空公司有責任遵照國際公約的規定,就行李延誤、遺失、損毀等事故向乘客賠償。然而,部分公司的相關資訊欠透明,且各航空公司在處理行李箱的輪子和把手的索償,以至於易碎和貴重物品的賠償方式亦有差異。此外,航空公司的承運條款通常複雜冗長,理解航空公司的賠償政策和索償方式等也絕非易事。
作為消費者,除了要清楚了解公約賦予乘客的權利以便在必要的時候能夠提出和行使這些權益外,還應防患於未然,例如於短途旅程盡量減輕行裝,免除寄艙的麻煩。另外,由於公約訂明的最高賠償金額有限,消費者如在旅程中購買了貴重物品,可考慮加購貴重品保險或在託運行李前向航空公司作特別申報,以獲得額外保障。
假如不幸發生行李事故,消費者向航空公司提出索償時須遵從有關的申索要求和時限,並保留所有與航空公司的溝通紀錄,以備日後之用。消費者倘若在索償過程中無法與航空公司達成共識,可援引適用公約的有關條款,有需要時亦可循其他法律途徑向航空公司提出訴訟並追討損失。
行李貼士
啟程前
- 確保行李箱狀況良好,外殼、輪子及把手無裂痕或破損等問題。寄艙前宜以相片或影片記錄行李箱狀況;
- 藥物、鎖匙、現金、身份證明文件等重要物品應隨身攜帶,並小心看管;
- 易碎和貴重物品應放入手提行李,以減低物品受損和遺失的機會;
考慮購買合適的旅遊保險及留意賠償額,為自身和行李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若寄艙行李及內裡物品的價值較高,可考慮加購貴重品保險,或向航空公司作特別申報,並提供有關證明和支付附加費,以獲得額外保障;
部分航空公司的流動應用程式可提供行李追蹤服務,詳情可向航空公司查詢;
於行李箱繫上絲帶或其他識別物,以防其他乘客誤取行李箱;
移除行李箱上與旅程無關的條碼貼紙,避免對行李系統或職員造成混淆;
務必保留行李的寄艙收據和相關標籤,用以作出索償和追蹤行李下落。
到埗後
提取行李時應確認有否誤取其他乘客的行李,並在離開行李提取大堂前再三檢行李有否受損;
如遇到行李問題,應立即前往航空公司的行李服務櫃位向職員報告,並索取行李事故報告書;
若行李受損,應以不同角度為損毀部分拍照存檔,並保留該損毀的行李箱以作索償證據;
如因行李延誤而需購買必需品,應先向航空公司與保險公司(如適用)了解報銷細節及賠償限額,例如返回原居地的回程航班是否符合資格,並保留所有單據作索償之用;
向航空公司索償時,須確保於航空公司或公約所訂的時限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