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被除牌,股东有没有退路?
上市公司被除牌,股东有没有退路?
无论是停牌还是除牌,有关公司的股票都不能在联交所买卖,两者的分别在于,前者是暂时,后者是永久。现时,本港并没有专为买卖除牌股票而设的场外交易市场,在欠缺二手市场的情况下,除牌公司的股东难以为手上的股份寻找买家或定价。
无法将手上股份出售套现,股东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只能望天打卦,会否就此损失全部投资金额,全看公司往后的发展。
- 假使有人例如控股股东愿意购回小股东的股票,那么小股东就有机会避免损失全部金额。然而,除牌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并没有责任购回小股东的股份,即使控股股东愿意这样做,但在缺乏公开市场的情况下,小股东有机会被人压价。
- 有些除牌公司因财务或经营出现困难,最终被人清盘,公司的资产会被变卖,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不过,清盘公司很多时都是资不抵债,加上变卖资产所得的款项会先还给债权人,余下的款项才会派发给股东,因此,股东最终可能只可以取回一小部分,甚至不能取回投资金额。
- 倘若上市公司违反市场规例,例如帐目造假,证监会有机会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要求法庭颁令上市公司「还原交易」,即俗称「回水」,向股东作出赔偿。然而,证监会引用第213条并不常见,而且法庭诉讼并非一时三刻可以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