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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米粉定食饭? 污染物 热量 脂肪大起底

米制面食包括米粉、米线、河粉作为主食之一,因不经油炸,经常被认为是较为健康的选择。本会测试了市面上30款米制面食样本,测试项目包括金属污染物、营养素含量和致敏物麸质。结果显示逾8成半样本(26款)检出金属污染物镉、铬或无机砷,惟含量均没有超出相关规例对精米或谷类所订定的上限;此外,本会亦检视了样本的营养素含量,包括能量、脂肪、蛋白质等,结果发现7成样本的营养素标示值与测试结果的脗合度不符相关指引的要求,当中有产品的钠检出量比标示值高逾40倍。

标签资料

表五:不符《技术指引》的样本资料

营养方面:17款样本标签与测试结果不符《技术指引》要求

《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下称《技术指引》)内订明能量、总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糖和钠含量的规管容忍限为检测结果不高于标示值的120%,而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规管容忍限为检测结果不低于标示值的80%。

 

7款样本(#2至#4、#7、#22、#23和#25)包装上的营养标签包含了调味粉或酱汁等配料的营养素含量,由于是次研究只测试样本的面食部分,因此该7款样本的营养素标示值未能与测试结果直接比较。其余23款样本中,「膳府」(#30)包装上只有韩文资料,是次测试以韩文的营养标示与测试结果比较。15款样本所标示的某些营养素含量与检测结果的差异超出《技术指引》的规管容忍限。惟该等样本的总脂肪、饱和脂肪酸、蛋白质和糖的检出量与标示值实际相差不大。另有2款总脂肪含量标示为0克的样本,检出的总脂肪含量虽然只有每100克0.6和0.7克,但却未达《技术指引》内「0」的定义(即每100克/毫升食物的总脂肪含量不高于0.5克)。


7款的钠检出量与标示值不符指引要求 最大差距达4,120%

7款样本检出的钠含量高于标示值的120%,超出《技术指引》的要求,包括「Chew's」(#13)、「天营坊」(#15)、「喜越」(#19)、「Bich Chi」(#20和#24)、「佳之选」过桥米线—幼滑(#26)及「特惠牌」(#27),相差由21%至4,120%。差异最大的3款样本为#19、#20和#24,检出量与标示值差距分别为2,050%、2,920%和4,120%。该等样本的成分表未有标示添加盐或其他含钠的食物添加剂,而标示的钠含量皆为每100克10毫克,惟检出量却由每100克215至422毫克不等,消费者或会因不准确的标签标示值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摄入较多的钠。上述样本的资料已交予食安中心跟进。

致敏成分:2款检出致敏物麸质未有依规例标示

麸质是致敏物,对此敏感的人士进食后,免疫系统或会产生异常反应。过敏症状包括呕吐、腹泻、哮喘、湿疹等,严重的甚至可引起过敏性休克。目前香港并没有为食物中的致敏物含量订定容忍限量,因为即使很少量的致敏物,也会引起过敏反应。根据《标签规例》,预先包装食品如含有麸质等8种订明的致敏物(除获豁免的食品外),必须加以标示。

 

2款样本检出含有麸质,分别为「新东阳」(#14)和「新丰」(#29),但未有根据《标签规例》作出标示。

中英标示:1款没有中或英文资料  2款名称与成分不符

《标签规例》指,除获豁免的食品外,预先包装食品应以中文、英文或中英文兼用来标示名称、成分表、净重、营养标签等资料。「膳府」(#30)的包装没有中文或英文的成分表和营养标签,只有韩文的资料,不符合《标签规例》规定。消费者或未能看懂产品资料,或会妨碍其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标签规例》订明预先包装食物的名称不应就食物的性质对消费者有误导成分。「天营坊」(#15)的产品名称含「米粉」和「rice flour」字眼,成分表却未有标示白米成分。「Bich Chi」Tapioca rice sticks(#24)的产品名称含「tapioca」字眼,惟成分表未有标示木薯(tapioca)成分。

 

2款名称与成份不符

 

所有怀疑不符合规例或包装有误的样本资料已交予食安中心及/或海关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