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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测芝麻油、粉、酱 4款塑化剂超行动水平

芝麻是10大健康食品排名的「常客」。芝麻油通常用于增加食材的香气,芝麻粉加入饮料或食材以增加食物的口感及味道,而芝麻酱通常用来涂抹面包。本会在市面搜罗了35款较常见的芝麻油、芝麻粉及芝麻酱样本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发现3款芝麻油及1款芝麻粉样本检出的塑化剂含量高于香港的行动水平,1款芝麻油的环氧丙醇检出量超出欧盟标准。

持份者意见及回应

现时,食品法典委员会未就食物中塑化剂的含量制订标准。就4个验出塑化剂含量高于食物安全中心行动水平的样本,食安中心已进行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影响健康。

 

另外,食安中心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样本验出的环氧丙醇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对公众健康影响不大。

 

就涉及塑化剂和营养标签的产品,除2个产品没有在市场出售外,食安中心已抽取相关产品进行检测。风险评估显示跟进样本的塑化剂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影响健康。其余涉及营养标签的跟进样本,正待检测结果。

 

由2020年至今年9月,食安中心共抽取约120个芝麻油、芝麻粉及芝麻酱样本作化学及微生物检测,全部样本通过检测。

 

市民应保持均衡饮食,阅读营养标签,作出知情的选择。

海关已接获相关的转介资料,并正进行分析。海关如发现有关货品的声称抵触《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惟每一宗个案的情况皆有其独特性,海关需要根据个别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才能判断该个案是否有抵触《条例》。根据《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经,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包括其制造、生产或加工方法的声称。商户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Bio Planete」(#3)的代理商表示十分关注是次测试结果,会与生产商了解及跟进。

 

「九鬼」(#5)的代理商表示对产品的安全性一向重视,测试结果显示产品符合香港法例的相关要求,未来日子会加强检视产品的安全性及营养。

 

「山田制油」(#6)的代理商表示根据测试结果,该产品合乎规定。

 

「CJ bibigo」(#11)的代理商提交第三方实验室现的测试报告(三批样本分别检出每100克0.17克、0.18克及0.16克反式脂肪)并表示产品的反式脂肪标示值是根据韩国标准(每100克检出低于2克反式脂肪可标为0克)标示为0克;表示如日后因相关问题需要更改标示值,可按照香港法例标准进行标示值的更改。

 

「不倒翁」(#12)的代理商表示该公司抽查了现时于市场售卖的同款产品作检测,厂方提供的报告显示反式脂肪酸的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0.183克,即是100克0.2克,测试结果符合香港营养标签的要求。

 

「胡振兴」(#17)的生产商表示于2023年10月12日将另一个批次的产品送交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提交相关测试报告予本会,并表示反式脂肪含量为100克0.2克,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冠益华记」(#18)的代理商表示正与供应商跟进。

 

「同珍」(#19)的代理商表示感谢本会的抽查,让该公司知道产品的不足,并能改善、跟进问题以保障消费音的权益;由于产品标签是根据以往测试结果编制,将逐步重新进行第三方实验定进行营养测试及更新旧有标籖;正向有关供应商索取塑化剂检测报告,并进行内部验证以提升产品质素。

 

「淘大」(#20)的代理商表示正就该样本的测试结果与供应商沟通。

 

「Kobebussan」(#25)的代理商表示测试结果显示该产品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朗竹林」(#26)的代理商表示感谢本会的研究,并会对该公司的产品品质持续监控。

 

「点点绿」(#30)的代理商表示本会是次检测的批次已没有库存,未能查证,该公司已即时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查现货,提交测试报告予本会并表示塑化剂的测试结果(每公斤0.3毫克DBP)没有超标,亦表示未来会加强检测,确保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