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总结
是次调查发现,部分亚太区的航空公司有关航班延误及取消的安排及赔偿等资料严重不足,相比之下,欧美等地就航班延误及取消有较严格的法例要求,欧洲、北美洲及澳洲的航空公司对乘客的保障和资讯透明度亦相对较完善。本会建议其他航空公司参考欧盟的法例要求,当航班在出发前的相当短时间临时作出更改,航空公司除有责任及时通知乘客有关改动外,亦有义务分担及赔偿乘客因航班临时更改所导致的损失。对乘客而言,即使部分亚太区的航空公司于运送条款列载有关航班延误及取消的保障不足,若所乘航班途经欧美等地,乘客仍可按照当地的适用法例,就航班延误或取消所导致的损失,要求航空公司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