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持有:
便可以在东莞购买一手房,即普遍香港人所认识的一手楼或新楼,过程中毋须透过中介,可直接在发展商的售楼处购买。
除了亲身办理,港人买方亦可委托代理人购买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惟须另外提交经公正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下是委托办理的不同情况及相应要求(法人委托不在此列):
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原件核验)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验);
委托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应当经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章公证证明。
香港居民购买东莞物业的限购限贷措施及专属优惠(如有)
申请房贷一般资格:
建设工程在保固范围和保固期限内发生品质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履行保固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业主自用部位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及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
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定期养护。重大维修使用依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专案维修经费。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依法应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东莞
有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3.00元/平方米 | |
---|---|---|
不含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2.40元/平方米 | |
业主自有的产权车位(车库) | 以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其中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每月50元/个,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每月40元/个。 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 |
参考网址 | http://dgdp.dg.gov.cn/jggl/fwjg/content/post_2489390.html |
政府目前没有要求业主必需购买房屋保险
请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专页
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830906 联络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8楼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规划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整体政策 |
|
---|---|---|
东莞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20717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83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房屋建筑及物业管理监督 |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络电话: (+86) 0769-2248918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产权登记及管理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络电话:(+86) 0769-12315 联络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执行政府指导价格 |
只要持有:
便可以在东莞购买二手房,即普遍香港人所认识的二手楼。买家可直接联络业主或透中介促成交易,由于物业中介拥有较多盘源,掌握的资讯较买家丰富,买家透过中介买入二手房的效率一般较高。中介佣金属市场调节价,一般收取成交价格的0.7至2.2%,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
除了亲身办理,港人买方亦可委托代理人购买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惟须另外提交经公正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下是委托办理的不同情况及相应要求(法人委托不在此列):
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原件核验)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验);
委托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应当经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章公证证明
双方办理权属转移,包括即缴付所需税项、办理过户登记及领取不动产权证,透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为港澳人士开设的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可参考: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hsw_yst_sbl/2022-11/28/content_8afb5f472b804170819810c3f89b8568.shtml),港人买方可跨境缴付契税,或带备所需文件(物业买卖合同、发票、业主/配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港澳同胞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物业建筑面积测绘表)亲自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理。完成所有缴税程序后,港人买方须到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可亲往或登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在线系统(网址:http://dgbdc.dg.cn/cas/login)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
申请房贷一般资格:
建设工程在保固范围和保固期限内发生品质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履行保固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业主自用部位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及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
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定期养护。重大维修使用依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专案维修经费。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依法应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东莞
有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3.00元/平方米 | |
---|---|---|
不含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2.40元/平方米 | |
业主自有的产权车位(车库) | 以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其中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每月50元/个,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每月40元/个。 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 |
参考网址 | http://dgdp.dg.gov.cn/jggl/fwjg/content/post_2489390.html |
政府目前没有要求业主必需购买房屋保险
请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专页
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830906 联络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8楼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规划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整体政策 |
|
---|---|---|
东莞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20717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83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房屋建筑及物业管理监督 |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络电话: (+86) 0769-2248918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产权登记及管理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络电话:(+86) 0769-12315 联络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执行政府指导价格 |
单位内的维修责任,视乎业主与租客所签订的合约细节,公共位置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法规定所承担。
东莞
有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3.00元/平方米 | |
---|---|---|
不含电梯普通住宅 | 最高限价调整为每月2.40元/平方米 | |
业主自有的产权车位(车库) | 以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其中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每月50元/个,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每月40元/个。 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 |
参考网址 | http://dgdp.dg.gov.cn/jggl/fwjg/content/post_2489390.html |
请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专页。
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830906 联络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8楼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规划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整体政策 |
|
---|---|---|
东莞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 |
联络电话:(+86) 0769-2220717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83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房屋建筑及物业管理监督 |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络电话: (+86) 0769-22489188 联络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产权登记及管理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络电话:(+86) 0769-12315 联络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与房地产相关权责:执行政府指导价格 |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资讯最后更新日期为2024年12月,所有资讯只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亦不得作为此等意见的依据。如有需要,可谘询法律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一切数据、政策或法律定义,均以有关政府及各单位机关最近公布的为准,本会不会为买家或承租人的行为或决定负上任何责任。